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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刘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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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201201110312574
  • 资格证号:
  • 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手机:1382073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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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摘要

  能否行使代位权追偿 ?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行使债权时发生懈怠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利。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

  摘要

  贷款人能否提前收回贷款 ? 本案涉及的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义务问题,核心在于借款人应当如何使用借款的问题。 《合同法》第 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

  摘要

  债务未届清偿期,当事人约定以房屋抵债消灭债务是否有效? 本文认为,该项约定虽源于债权纠纷,但落脚点却在物权的变动,体现了物的价值权,具有一定的债的担保性质。因债务未届清偿期,该约定具有流质性质,应认定为无效。 本案主要涉及的是流质条款的效力

  摘要

  借款人还有哪些抗辩理由 ?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依据法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常见的此类基础法律关

  摘要

  借款人抗辩借贷未实际发生怎么办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第十条的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外,原则上应认定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未发生借贷事实仅是出借人未履行约定的借款义务,被告

  摘要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 ?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下列几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

  摘要

  什么是合同履行抗辩权 ? 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的

  摘要

  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 ?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

  摘要

  如何理解按份之债 ?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

  摘要

  区分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意义在于 什么? 1、能否代为履行 在财务之债中,债权人所关心的是所取得财物的性质,至于该财物由何人给付,一般并不影响债权的实现。所以,财务之债一般可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劳务之债因债权人所需要的是特定债务人的劳务或体现债

  摘要

  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之的区别? 1、前者涉及到财物所有权的转移,后者仅涉及财物使用收益权的转移,财物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 2、前者转移的财物可以是现货,也可以是期货,后者转移的财物只能是现货。

  摘要

  什么是财务之债 ? 财务之债是指债务人应以给付一定财物为标的的债。财务之债的特点在于,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将特定的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 (如买卖、赠与),或将特定的物的占有转移于债权人(如使用租赁、借用)。

  摘要

  什么是劳务之债 ? (一)劳务之债是指债务人以提供一定劳务为标的的债。劳务之债的特点在于,债务人须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劳务。劳务之债的给付具有人身性,其债的给付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未经约定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劳务债发生履行不能时,也不适用强制

  摘要

  债务追偿的有效方法 ? 函催: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来往函电等文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对确属拖欠方无理的,由律师事务所出面,代表当事人发函向拖欠方催讨。函件应当首先阐明事实,如受函单位与发函方过去发生业务所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货

  摘要

  什么叫债务追偿 ? 债务追偿是指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协助债权人追回外欠债款,使企业资金正常流转,保证企业经营顺利进行的法律行为。企业债务追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债务追偿担保机构向银行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受保企业追偿,即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

  摘要

  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的情形是什么? 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其次回答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的问题。

  摘要

  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 的规定是什么? 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 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摘要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 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摘要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是什么 ? 医疗事故赔偿有以下项目:(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 精神损害抚慰金。

  摘要

  医疗事故 是如何认定的? 关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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