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法学会会员,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此前就职于政府部门,现任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民商事领域:处理公司法律事务、经贸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法律事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案件中有独到之处,尤其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特别是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资金资产管理、公司债务追偿等方面的经验颇为丰富;在刑事诉讼领域:擅长处理贪污贿赂案件、职务侵占案件、故意伤害等疑难案件。刘学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注重专业知识与办案技巧相结合。曾受聘担任多家大型工程机械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数十家企业提供过专项非诉法律服务,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件数千件,管理企业风险资金数百亿,近三年累计为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维权案值累计过亿元。由于刘学律师在处理工程机械行业法律事务过程中取得了突出业绩,曾先后接受时代商报、辽沈晚报等多家媒体专题采访,其中主题报道工程机械“商鞅变法”发展不能靠人情、工程机械代理商放权律师管控逾期欠款等在中国工程机械租赁网、中国建筑机械租赁网、中国叉车网等多家网站转载。刘学律师秉承“要做事先做人!”的执业理念,做律师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一个负责任的人。所以刘学律师不惜将多年的工作经验与积累和各位同仁分享,为的就是让更多企业少走弯路、不走弯路,让企业高效运营,最终做成百年企业。刘学律师以万分执业精神为委托人做事,利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