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律师
手机号码:133****4395
执业证号:12101201110323302
执业机构: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地 址:500|503
邮 箱:133040143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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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法学会会员,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此前就职于政府部门,现任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民商事领域:处理公司法律事务、经贸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法律事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案件中有独到之处,尤其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特别是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资金资产管理、公司债务追偿等方面的经验颇为丰富;在刑事诉讼领域:擅长处理贪污贿赂案件、职务侵占案件、故意伤害等疑难案件。刘学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注重专业知识与办案技巧相结合。曾受聘担任多家大型工程机械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数十家企业提供过专项非诉法律服务,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件数千件,管理企业风险资金数百亿,近三年累计为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维权案值累计过亿元。由于刘学律师在处理工程机械行业法律事务过程中取得了突出业绩,曾先后接受时代商报、辽沈晚报等多家媒体专题采访,其中主题报道工程机械“商鞅变法”发展不能靠人情、工程机械代理商放权律师管控逾期欠款等在中国工程机械租赁网、中国建筑机械租赁网、中国叉车网等多家网站转载。刘学律师秉承“要做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