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赵俊杰
赵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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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201010505151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广州
  • 手机:13902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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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杰律师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网络法律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电话:13902250116

Email:zjj0116@139.com

执业机构: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010505151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6号云来斯堡写字楼十楼

律师简介

 

  赵俊杰 [ 合伙人 知识产权部主任律师 ]

  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6号云来斯堡写字楼十楼

  电话: (8620)22099908,22099910

  手机: 13902250116

  传真: (8620)38683900

  邮箱: zjj0116@139.com

  其他: http://www.grandholders.com/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律事务;公司(企业)法律事务;人格权法律事务

  学习经历: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

  工作语言:

  普通话、英语

  执业经验:

  赵律师具有多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同时拥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和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参与办/代理的案件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律事务;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法律事务;以及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公司合并、证照返还等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等。

  赵律师在参与办/代理上述案件/法律事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讲究诚信,注重办案效果,并能够与当事各方保持顺畅的沟通以及愉快的合作关系。赵律师熟悉京、沪、穗、深等地的律师业务运作,对律师事业有着执着的追求,其执业理念是:“诚信、专业、沟通、共赢”。

  文章/访谈:

  1《网络环境下,“窃书”是否为“雅罪”?》,《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2《由一例教案抄袭案谈我国著作权的获得》,《广州律师》;

  3《王老吉商标争议仲裁案法律评析》,《中国知识产权报》;

  4《继续商演春天里,旭日阳刚被叫停》,中国经济网。

  社职荣誉:

  1、广州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2、第八届广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CIPS)、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CWWCS)会员、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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