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红律师 律师执 业证号:15114199711299838 1997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开始从 事律师工作至今,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各项律师业务精 通、娴熟。尤其善长刑事、婚姻、劳动工伤、合同、交通 事故等案件的处理,曾成功为贩卖海洛因7000多克的被告人辩护,被法院 判决死缓,保住了性命,数次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得到 法院、公安机关的采信,使被告人解除了关押之苦。代理 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及时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受到委托人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曾于 2005年获得眉山市优秀律师称号。
周晓红律师 原是四川江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担任眉山市律师 协会理事和刑事委员会委员,现担任四川蜀青律师事务所 主任。四川蜀青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 12月 7日,经四川 省司法厅(川司行许可 [2012]54号)文件批准设立的一家个人律师事务 所,隶属于青神县司法局监督。执业许可证号: 25114201230621932 。本 律所由有16年丰富执业 经验的周晓红律师领衔创办。四川蜀青律师事务所 代理业务:为企业、机关、单位、家庭提供专业的常年法 律顾问服务;提供个性化定制的高效法律服务方案;为当 事人提供最优化的法律咨询;承接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诉讼和非诉讼(仲裁、调解、谈判、出具法律意见等)业 务。四川蜀 青律师事务所的宗旨是“诚信服务,以法维权、据法仗 义”。所训: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联系电话: 13036600874,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 县青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