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利利,女,汉族,1971年10月
1998年,毕业于乌鲁木齐市成人教育学院,政法系专科,同年10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聘用书记员工作。工作期间主要处理房地产类、劳动争议申请再审类案件;
2004年6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
2004年10月, 在乌鲁木齐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务员。工作期间主要处理公司开发小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补偿等涉及房屋纠纷类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及其他案件。
2010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资格。
2010年11月, 在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律文书主管,工作期间主要审查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合同及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在2011年子公司从出让土地到厂房搬迁至新建厂房过程中所产生系列合同, 子公司房地产开发中的系列合同及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矿产资源买卖合同等相关合同的审查。
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办理多起房地产纠纷案件,工程施工合同、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
工作原则:诚信敬业、恪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