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参加第一次全国律师统考,获得律师资格,之后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在火红的年代,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感受了广阔天地春夏秋冬辛勤劳作的苦乐生活。时代的洗礼,炼就了诚实严谨锲而不舍的行事作风。 参加工作后,在企业曾从事统计、会计、工会工作,并担任企业副厂长职务。在企业的工作经历,使其对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之间经济往来有较为深刻的了解,对处理企业劳资纠纷和企业相互间的各种合同纠纷案件,有着深厚扎实的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改制、公司并购、房地产企业法律服务、商标、土地、合同纠纷。 主要业绩 ☆ 律师执业近20年期间,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全方位的服务。 ☆ 为杀害《中国贸易报》记者案被告之一担任辩护人,取得良好辩护效果,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江苏一公司负责人涉嫌巨额资金诈骗案,该案起诉至中级人民法院,检方提出判处无期徒刑求刑意见,经代理辩护,最终该案以检方撤诉结案。 ☆ 为山西一家国有淀粉厂改制提供服务,涉及金额5亿多人民币,使企业成功平稳转型,生产经营未受任何影响,有关各方皆为满意。 ☆ 为一著名面粉商标纠纷案担任代理人,最终法院支持了诉讼主张从而获胜。 ☆ 为天津塘沽一大宗土地纠纷案担任代理人,实现了诉讼目的,索回土地使用权。 ☆ 兴盛贸易公司与国内某大型钢铁企业合同纠纷案;山西一煤炭公司与天津某海运公司煤炭运输案;花明进出口贸易公司与欧盟某国timex公司进出口货物合同案,均以胜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