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兴、男、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河南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4月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做律师助理、主任律师专职助理、执业律师。现被安阳市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阳裕达丰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制作有限公司、安阳市针织内衣厂、安阳市红旗钾盐厂等多家公司企业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与时俱进,不断进取。从业以来,曾办理或协助办理刑事辩护、民事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各类案件百余起。特别在诉讼业务,包括合同(伙)、知识产权、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婚姻继承、行政争议等诉讼代理;以及公司企业转型、法律顾问、股权转让等非诉事务处理方面,经验丰富,较为擅长。曾办理的被告张某交通事故赔偿案(诉请被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被告霍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请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被申请人高某租赁合同案(诉请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不予审理)、原告某公司盐业处罚行政诉讼案(盐业局处罚决定被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撤销)、申请人索某土地裁决行政复议案(政府该裁决被安阳市人民政府撤销)、原告路某房产证行政诉讼案(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被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撤销)、第三人索某土地处理行政诉讼上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为某机械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年来,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娴熟的实务操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及独特的人格魅力,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并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