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亭旭,本科学历,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为洛阳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该律师自2002起即从事法律工作,后到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凭着踏实肯干、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代理了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二百多起,多数案件都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较好的口碑。在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赵律师对交通事故、合同法、刑法、公司法以及劳动法等法律领域作了比较多的思考和研究,逐渐在这些领域形成了自己比较成熟独特的办案风格和特色。
工作之余,赵律师也十分注重结合律师实务研究法学理论,曾独自或与他人合作撰写十几篇学术论文,其中《死刑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一文被河南省律师协会2008年年会评为三等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和承担——谈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适用》一文获洛阳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律业务研讨会三等奖。此外,赵律师还在《洛阳晚报》和重多法律网站上撰写文章进行普法宣传,引起了广泛的反响。
办案理念:凭借智慧、遵从法律、勤勉敬业、马上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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