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执业态度:积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积极解答当事人的疑惑,积极调取政府部门管理的证据,积极查询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积极整理清楚案件的事实,积极帮助当事人分析、规避案件风险,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积极跟进案件流程。执业宗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促进法律普及化,推进纠纷和谐化。
律师专长: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公司法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联系方式: 电话:15828115781 邮箱: 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1310513263 执业机构:四川鑫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C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