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华律师,籍贯河北,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601201110750677,曾获得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海南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二等奖等荣誉。律师对自己的工作要求是: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艺术品。业务专长:
擅长办理劳动案件、交通案件、各类合同纠纷、各类侵权纠纷、婚姻继承案件等;起草各类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开展律师调查业务等;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尤其擅长暴力、经济、毒品类案件。
典型案例:
(一)刑事案件:
1、陈某故意伤害(致死)案: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被告人得以从轻判罚。
2、刘某聚众斗殴(致死)案:根据法律分别从多个角度提出从轻辩护意见,并积极促成赔偿事宜,使被告人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告人及家属对判决表示满意。
3、文某(团伙)抢劫案:该案被告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本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使被告人免于受到不公正审判。
4、刘某盗窃案:分别从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进行辩护,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
5、黄某贪污案:本案涉嫌金额巨大,本应判处十年以上,经过本律师辩护,被告人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王某合同诈骗案:本案涉嫌贵重物品多,金额非常巨大,经过本律师辩护,法院最终对犯罪金额的认定有大幅减少。
7、邓某盗伐林木案:本律师分别从主从犯、自首、悔罪态度及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辩护,部分意见被法院采纳。
8、符某妨害公务案: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和检察机关《起诉书》都将符某认定为第一被告,本律师在为其辩护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10余项质疑并出具有力辩护意见,法院判决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将其改为第二被告,量刑也随之大幅减轻 。
9、佟某贩毒案:因被告及其家属经济困难,司法部门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本案被告人贩卖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且供认不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贩毒数量近50克,量刑原则上为14年以上。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及先后五次会见被告人,本律师以被告人系从犯、存在特情引诱、悔罪表现等八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情节进行辩护,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仅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10、崔某诈骗案、开设赌场案:一审由其他律师担任辩护,法院判处被告人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二审阶段,本律师先后会见被告人20余次,以罪名变更、法定从轻情节、同案犯判罚结果比较等十余项理由为基础,提出变更为开设赌场罪并判一年以内徒刑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判处被告人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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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及劳动案件:
1、豹某全家诉符某等人身损害赔偿案:本案系因故意伤害致死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律师多次随豹某赶赴福建省调查取证并参加庭审,最后在律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支付赔偿款项。
2、张某诉符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代理原告张某,帮助原告取得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理赔偿费用。
3、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诉吴某土地侵权纠纷案:代理被告吴某,最后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诉物业公司侵权案:代理被告物业公司,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提出主体不适格的代理意见,法院最终采纳并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5、李某等诉杨某房屋所有权确认案:代理被告杨某,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帮助当事人收集、调取相关证据,并制定合理有效的应诉方案,最终完全胜诉。
6、陈某诉廖某房屋买卖案:这是一起典型因海南房价暴涨引起的二手房诉讼,代理原告陈某。律师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上对被告辩解进行全面、有效反驳,最终胜诉。
7、杨某诉侯某离婚案:通过律师庭前准备及当庭代理工作,原告杨某顺利离婚并取得应有的财产份额。
8、徐某诉蔡某离婚案:代理原告徐某,通过律师进行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最后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
9、陈某等诉海南某公司劳动仲裁案:代理劳动者(申请人),在律师帮助下,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得到海南省劳动仲裁委支持。
10、李某诉海南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审判阶段):代理用人单位,律师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判决驳回对方不合理的部分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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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顾问:
先后担任陵水海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观澜湖华谊冯小刚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电影公社)等企业法律顾问;海南省总工会律师团成员。 鉴于篇幅,案由重复者不在罗列,仅列以上代表性案例联系电话:15120665121 0898-3637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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