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微律师
专长领域:房产纠纷
电话:13438079918
Email:bill.zhangwei@QQ.com
执业机构: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011588246
地址:
张微,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四川理工大学法学系,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超越众多律师的独特优势。
张微律师2001年起开始涉足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该律师长期致力于合同法、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公司法(股权转让、企业并购)、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劳动法等民商法方面的研究,在婚姻家庭法等方面也具有较高的造诣,该律师不仅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而且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该律师能思善辩,工作责任心强,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赞誉。
张微律师先后担任了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了大量各类民商事案件,成功办理了多家企业的股权收购及资产并购重组工作,并多次参与企业的其他重大法律事务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其积极的办案风格、专业执着的法律精神和以诚为本的待人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称誉。
张微律师的执业理念是:诚信、敬业、务实、高效,以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
张微律师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运作制度,而且要求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具备极强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发展过程中,企业经营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将会越来越大,例如税务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聘请专业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将是各类企业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张微律师愿与各类企业精诚合作,共创企业的美好明天。
典型案例:
2001年11月-2003年间, 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本人代理的乐至县城市信用社与海南金牌信用社的贷款纠纷案, 总标的为3100万元人民币, 被告共七名,一审由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庭审中本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与七位被告的代理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经过四次开庭审理和一次笔迹鉴定, 七位被告的辩论理由被我一一驳倒, 一审法院采纳了本人的代理意见,判决七被告归还我乐至城市信用社本金及利息共计3100万元, 并判令被告承担本人的代理费20万元人民币。七被告中有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省高院受理后, 经两次开庭审理本案, 本人又担任了第二审的代理人,在庭审中又和被告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最终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被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执行阶段,一审法院正在委托海南某拍卖公司拍卖七被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