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星律师,1977年生,中共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专业委员会主任、2014“影响中国”百强大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注册拍卖师、法务会计师、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员,北京市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法制进行时》、《现场说法》专家律师、北京市盈科刑辩委员会委员,曾多次荣获“优秀律师”、“优秀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优秀法律工作者”等多种荣誉。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企业顾问 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业务
执业信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
成功案例:
刑事案件
2015年 河北王某等组织、领导涉黑案件
2014年 河南某市长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2014年 山东某市国税局领导受贿案
2014年 湖北省重大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4年 河南省某市副秘书长受贿案
2014年 沈阳某市房管局领导玩忽职守案
2014年 山东省枣庄市特大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2013年 山东某市领导王某受贿案金额300余万
2013年 广西北海组织、领导传销案 涉案金额17亿元
2013年 山东潍坊市特大融资诈骗案
2012年 山东某市公安局赵某滥用职权案
2012年 山东3.15重大矿难事故案
2012年 辽宁赵某再审无罪辩护案
2012年 江苏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千万元缓刑案(判三缓三)
2012年 辽宁某银行行长 挪用资金、贪污1.2亿元
2011年 匈牙利银行诈骗案
2011年 香港籍伍某信用证诈骗案(涉及金额1.2亿元)
2011年 山东某城管局长受贿案(220万元,量刑11年)
2011年 山东某市国土局长贪污、受贿案 (判二缓三)
2010年 云南刘某申请国家赔偿案
2010年 临沂市刘某故意杀人案(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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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案件 法律顾问
长期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国家电网、某军区司令部、国家人口发展中心、中国家庭报、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艺术教育协会、多家政府机关、招投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机构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