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莲,女,1954年1月24日出生,大学学历,系内蒙古道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502200911180555
1981年-1991年,固阳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1年-2004年,从事管理工作;
2004年-2009年,包头市公职律师;
2009年-2011年,包头市法援律师;
2011年-2015年初,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15年初—现在,内蒙古道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本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水平,刻苦钻研,勤奋好学。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和同志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对当事人态度端正,满腔热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受到律师界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曾被评为包头市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