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金律师,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证号:TX0119891106324。1970年工科学院本科毕业,198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2年取得自考法律学士学位。1985 1999年任企业法律顾问。1993 1999年先后在北京市通达、大地、中洲律师所做兼职律师,2000 2006在北京中洲律师所做专职律师。承办的重大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有:望京抢劫杀害老师案、诉公安局民警打伤公民案、城管扎伤个体户案、清河出租车撞伤人案、美国汽车润滑油损毁汽车赔偿案等。
业务擅长
消费权益, 婚姻家庭, 妇幼权益, 侵权赔偿, 建筑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