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菊律师
一、个人资料
吉林大学法律本科毕业。
2002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并在多家房地产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从事了大量的非诉法律业务。
2007年从事法律工作者,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纠纷等等民商事诉讼案件。
2008年考取律师。擅长婚姻、继承、侵权纠纷等涉诉业务及合同、公司、房地产等涉诉业务及非诉讼业务。
二、服务项目
1、合同业务
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诉讼。
2、民事代理
接受各类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参与相关民事法律事务的处理。包括: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私人律师(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应其要求为其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及律师见证(接受当事人委托或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为确保当事人实施某项重大法律行为的真实、合法,提供律师见证)等。
3、行政复议和诉讼
接受各类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复议或诉讼。
4、仲裁
接受各类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5、刑事辩护或代理
接受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6、公司业务
为企业(公司)设立、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7、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以热爱律师事业,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为理念,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