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波 专利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现执业于河南科技通律师事务所,先后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郑州大学法,拥有医学、法学双学历具有专利代理资格。其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范围:
一、专利:专利权取得、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方案策划;起草专利许可使用合同、专利转让合同;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诉讼救济等法律服务。
1. 专利权属、侵权纠纷;
2.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
3.专利申请权、申请优先权纠纷;
4.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
5.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
6.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
7.专利权转让、实施合同纠纷;
8.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口头审理。
二、 商标:包括为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等商标权的取得、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方案策划;起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商标转让合同;审查商标使用合法性;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举报、诉讼等方式维护商标权人权益。
1.商标权属纠纷;
2.商标侵权纠纷;
3.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4.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
5. 驰名、著名商标认定代理。
三、著作权:包括文字、音像、表演、美术作品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的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起草、审核;著作权侵权调查及权利 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备案、权利保护的法律方案设计;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及权利保护;域名纠纷调查取证及权利保护。
1.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纠纷;
2.邻接权纠纷;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
4.委托、合作作品创作纠纷;
5.著作权开发、转让、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6.软件著作权转让、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7.计算机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
四、技术合同:包括起草和审查技术合同;对合同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诉讼救济等法律服务。
1.技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2.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
3. 技术咨询、服务、培训、中介合同纠纷;
4.技术秘密转让、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纠纷。
五、法律顾问
1.就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2.为客户制定、审查或修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客户策划知识产权投资方案,制定、审查或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协议;
4.为客户策划商标战略、专利战略,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商标查询、委托中外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异议、争议、专利文献查新、委托中外专利申请、撤销或无效宣告、软件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
5.接受客户委托,进行侵权调查取证、发送侵权警告信、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侵权对比法律意见、进行诉前调解等;
6.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知识产权权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贸易与转让、技术秘密、网络等)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或行政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应诉、反诉、出庭、和解、上诉等。
具体案例请到www.zscqw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