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男,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辽宁省诉讼法学会理事,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劳动服务公司法律顾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沈阳市皇姑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劳动服务公司法律顾问,辽宁鑫和科技发展(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辽宁安特医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沈阳市皇姑区供暖公司法律顾问等。 本人在十几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有利的维护了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涉外婚姻、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 本人执业信念:做人晶莹剔透,做事水滴石穿! 电话:1319006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