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邵华律师,现执业于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入行几年来,办理过民事、经济、刑事、婚姻等各类案件上百起,具有丰富的办案技巧和实务经验。“诚信、敬业、用心”是我的办案原则,我希望运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您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您的正当合法权益!
曾律师代表性案件有:
案例: 一、非诉讼类
1、2009年3-9月,协助事务所杨**律师处理中石油湖南分公司的法律事务,为该公司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开展法制培训,协助杨律师进行诉讼案件的准备工作。
2、2010年7月,受长沙市高新区经纬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的聘请,为其提供一年期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为其公司修改了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制定了员工守则,完善了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在预防各种法律风险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3、2010年7月,受长沙市雨花区美时洁纸业制品厂的委托,对其公司《产品订购合同》进行了修改,增加了一些倾向性的条款,规范了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提高了其的风险防范能力。
4、刘*借款合同见证。受刘*委托对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进行见证,本律师起草了合同,核实了借贷双方的主体身份,为委托人预防相关法律风险提供了帮助。
5、2010年8月-10月,组织一个律师团队在高桥、南湖、马王堆等各个市场做商账催收的专项法律服务,为部分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增加了其流动资金。
6、2011年,为某BT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公司投资3.5 亿元建设某学院,作为该项目法律服务团队成员,我们为该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和签订合同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防范了该项目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公司的利益。
7、2011年,为顾问单位收购某矿业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我们通过前期的尽职调查,全面参与该收购的法律事务,最大限度地防范了该收购项目的法律风险。
8、2012年6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作为主承办部门湖南省商务厅唯一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为第七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提供法律服务,本律师作为该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为本届中博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参展商一致好评。
9、2012年,为湖南钢材大市场某公司收购衡山大酒店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律师做为该项目法律团队成员,参与了该项目前期的尽职调查及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目前该项目正在谈判阶段。
10、2012年,为某企业开发浏阳某公墓提供法律服务,本律师参与了前期的项目谈判和合同的起草,该项目正在谈判中。
二、诉讼类 A、民事部分
1、李**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本律师受理后,认真审查材料,提出本案在公告送达程序上违法,关键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法律意见,本案现已由邵阳中院受理。
2、李*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因出售方不具有房屋预售资格,合同主体违法,提出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意见,本意见被满州里市人民法院采纳。
3、尹**人身损害赔偿案。受尹**家属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本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帮助做出对其有利的司法鉴定,本案后经协调处理,取得了对当事人相当有利的法律后果。
4、莫**欠款纠纷案。莫**受四纬学校委托在湘潭招生,其代收学费后拒上交公司。本律师受四纬学校委托依法向湘潭市雨湖区法院起诉,本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一审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5、代理张**与姚**房屋买卖合同纷纷一案,该案经雨花法院一审及长沙中院二审后采纳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向我方支付双倍定金。
6、代理深圳某公司诉株洲某缝纫机商行货款纠纷案,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收集调取证据、参加庭审,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该案目前已审理终结,法院全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
7、代理邵阳某典当行与杨某典当合同纠纷案,该案已进行诉讼程序。
其它******
B、刑事部分
1、李**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本律师作为其一审辩护人,提出其不具有非法经营的主观目的而不构成此罪的辩护意见并被法院采纳,李**后只以一轻罪被判刑6个月。
2、杨**涉嫌抢劫罪一案,本律师在详细阅读案卷后,提出了杨某罪轻的辩护意见,该意见为法院采纳,
3、王*妹涉嫌盗窃罪一案,该案是由浙江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曾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去义乌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当地调查取证,提出王*妹罪轻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对王某判处法定刑最低的刑罚。
4、协助事务所杨律师处理原城步县副县长段**受贿案、益阳市银城大市场原总经理黄**贪污受贿案、湘乡育才中学踩踏事故案叶**重大责任事故案、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的夫人虚报注册资本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