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繁科,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联系电话:13877149529,固定电话:86—771—2366932,传真:86—771—2366925。电子邮箱:razfk@126.com, QQ:2504583033,1113160825.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在法院工作的最后两年时间里已经是所任职法院的副院长候选人与培养对象之一。 2009年5月从法院辞职,2009年7月16日至2010年7月15日在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作专职实习,在此期间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某集团公司。
2011年1月起执业于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现为大成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律师,专业方向为公司治理与民商事争端解决。在十余年的法院生涯中,从该系统最低职级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先后在基层法庭、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庭等审判、执行岗位历练过,在此期间通过大量的个案审理与执行,沉淀了相当的法学基础理论、诉讼与执行实务经验。在法院工作期间通过对当事人的接访、个案法律关系的定性、审理以及对最高法案例的整理与归纳,加之本人勤奋好学,为人诚恳,办案风格扎实、细腻,所以在此期间充分地夯实了自己的诉讼经验,沉淀了相当的审判实务,与此同时也使得自己对社会现实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法学基础理论集中在民商事领域,因长期在民商事审判岗位的第一线,工作之余从不忘记理论知识的积累,尤其是对自己经常适用的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等民商事基本法律理解深刻,功底扎实,另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也重新梳理了一些企业规制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公司治理业务、房地产律师业务等,通读并理解了律师执业的基本技能,较为完好地完成了从法官思维到律师职业角色的转变,本人在诉讼领域的主要论文有《死刑公正辩》、《浅析诉辩交易》、《试述有限再审制度》等。
执行实务主要体现在辖区法院内尝试性地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召集人民银行、农行、工行、信用社、国地税、工商、车管、房管等部门的联席会议,疏导、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加强部门协作,逐步建立执行信息共享体系,为建立国家威慑机制打下前期基础,将执行和解运用于计非诉执行案件,效果斐然,与此同时规范执行法律文书,系统地整理和规范了执行通用法律文书,使得新的法律文书耳目一新,在执行实务上的主要文章有《被执行主体的追加与法律适用》、《公证债权文书的律师实务》等。
关于非诉讼业务主要体现在合同和公司治理方面,通过重构某集团公司的买卖合同,系统清理合同首部、正文、尾部存在的问题,设置合同附件、完善公司员工担保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培训,系统修改公司的劳动合同,在研究公司营销制度的基础上,利用合同管理,强化市场营销人员的廉洁自律性,有效遏制市场经理以及推广人员的职务犯罪、违法行为的发生,非诉讼领域的主要课件有《买卖合同订立的风险防范》等。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本着诚信为人,踏实做事的风格,一如既往的刻苦和努力,我相信本人会成为您心目中的理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