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李勇增律师,男,山东菏泽人,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拥有法学与经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拥有管理经济学的学业背景及专业法学教育背景,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有独特的见解。执业理念:法律的光芒 照亮权利的天空 期待的眼神 激励全力的服务执业态度:专业 专注 勤勉 负责业务领域:劳动争议、人身伤害、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领域。联系电话:18766195872QQ: 593092943微信:18766195872微博:法律人小曾(18766195872@163.com)邮箱:18766195872@163.com李勇增律师办理部分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未同意的未展示)1、郑某某离婚案 郑某某因其对象经常饮酒,酒后犯浑起诉离婚,因是第一次起诉离婚,郑某某咨询很多人,都没有把握起诉后法院一定能判决离婚。因一次偶然机会,郑某某找到我。经我详细的给她分析案情,特别是现在夫妻感情状况、婚姻基础等方面,我们采取有利于郑某某的方案,详细的收集证据材料。最终郑某某与其对象离婚,孩子归郑某某抚养。2、林某某两次离婚案 林某系某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因长期在外地工作,其对象以聚少离多为由起诉离婚。林某作为国有企业职工,当接到法院传票时,非常担心,着急找到我。考虑到林某的着急心情,详细的向林某讲解司法实践及他们的现实感情情况,重点阐述两人还有感情,并且还有一个即将上小学的孩子,考虑各种现实因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其对象又向法院起诉离婚。鉴于原告的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均没有判离,这次再次起诉,根据法院的司法实践及林某这次的心里变化情况,我们采取了不同往常的诉讼策略。最终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归林某抚养,婚后共同房产及室内财产归林某所有)。3、邢某某交通事故案 邢某系被告货车司机,交警部门因事故现场无摄像设备直接拍摄到死者进入事故现场的信号灯情况,邢某是在非红灯的情况下驾驶。邢某的货车挂靠在一运输公司,该车投就有交强险及20万的商业险,从事货运工作。本案因交警部门未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事故责任。责任无法划清。死者家属主张邢某承担70%责任的34万元的诉讼请求。在接受邢某委托后,我与我所吴兰刚律师经过现场实地勘验,走访附近市民,寻找证人。调查死者的生前工作情况,针对死者生前应按照农村赔偿标准赔偿的情况。经过激励的开庭及证据质证,最终法院按照50%的责任划分,在保险公司在其责任赔偿后,迫使原告放弃继续对邢某继续索赔的诉求,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邢某的合法权益。4、曹某某、靳某某交通事故案 曹某某、靳某某系本案的原告,被告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没有商业保险,在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后,曹某某、靳某某因误工费主张按照城市、农村标准与被告及保险公司发生争议,最后曹某某、靳某某起诉至法院。我们接受代理后,详细的和原告沟通交流,了解到虽然原告系农村户口并且一方在农村居住,但双方并不是以农业为生,在工地上从事建筑工作。我们按照原告提供的信息,搜集原告工作的情况,最终法院按照建筑行业的工资标准130元/元,主张误工费。5、娄某某、宋某某工地摔伤提供劳务受伤案 在工地摔伤案件,一般人都是按照走工伤程序处理,工地建筑单位也很愿意走工伤程序,虽然工伤程序可以不按照责任划分,伤者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失也能全部赔偿,但工伤程序有个很致命的硬伤就是确定劳动关系难度大,又因为从事建筑行业的大多数是农民出身,往往不是本城市常驻人员,工地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难以事后补救。因此很多在工地摔伤的农民工都因工伤程序,时间过长,包工头又找不到,建筑工地不认可劳动关系而最后工伤认定不上。本人对于工地摔伤的案件不建议走工伤程序。本人代理的娄某某和宋某某就是一开始没有建议他们走工伤程序,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告知其家属收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固定证据,在没有直接书面证据的情况下采用向当地安监局反映,电话录音,拍照等手段创造证据形式。因前期证据准备工作到位,最后他们都获得了理想的赔偿。(娄某某住院20天,赔偿9万元;宋某某从工地脚手架上摔伤,没住院,在药房拿点治摔伤药口服、外服,休息20天,在包工头找不到的情况下,工地赔偿1.5万。)............. 法律的光芒照亮权利的天空 期待的眼神激励全力的服务 ————————期待与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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