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青 :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交通运输法研究所所长。曾获“北方交通大学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第七届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专项基金奖”等称号。北京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性著作:《合同法》、《运输合同法》、《铁路法教程》等10余部。代表性论文:《简论铁道部行政复议范围 》 、《铁路旅客车票的法律性质》、《论铁路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等40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10余项。 电话:13701132082,51688713。电子信箱:zcq1303@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邮编:100044。 一、代表论文 1.论债权人代位权客体扩张及行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