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赞宁大律师他没有显赫的学历,没上过大学,也没在专门学校学过法律,却当上了东南大学法学教授,早在八十年代就成了誉享全国的著名律师,卫生法学的学科领头人。他创立了“三分”的法学理论体系。他应邀走上了复旦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全国著名大学的大雅之堂,向法学本科生研究生们和法学教师们讲授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还应邀赴中南海作过讲演。他的认真是出了名的,他自己也常说:我除非不接案,一旦接下了案子,那怕是免费的都必须认真办理;我的每一个辩护词、代理词都是精品。一位中央广播电台的记者在听了他的法庭辩论说:我从未听过这么精彩的辩论。一位法学博士在读到张赞宁关于全国首例安乐死“杀人”案的辩护词后连称:精彩、精彩,我一口气就连读了两遍。一位大学教师曾对他的学生们说:读张赞宁的论辩词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他知识的渊博,说理充分、紧扣案情、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在语言运用上深入浅出,精练简约,并利用节奏上的抑扬顿挫,时而反问出击,时而娓娓叙述,令人沉思,让人警醒,论证大胆而严谨,具有极强的征服力,往往令学界同仁耳目一新。 张赞宁律师: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张赞宁,1945年5月出生于浙江慈溪的一个农民家庭, 1964年毕业于江西卫生学校。历任江西省瑞昌市横港中心卫生院医士、医师,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主治医师,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等职。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1964年,刚从卫校毕业分配到乡卫生院做医生的张赞宁,恰好又逢上了十年“文革”。历经了“无法无天”年代的他,深感法律在中国的重要。于是,在从医的同时,钻研起了与临床医学毫不相干的法律来,并于1986年经全国首届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87年6月,张赞宁经自学考试取得法学大专学历,1991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仲裁员资格。张赞宁通过不懈的努力,先后取得了医师、律师、教师、仲裁员等多项技术职称,成为我国卫生法学领域里的学科带头人,经常受高等院校和学术团体邀请到全国各地讲授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还应邀赴中南海的大雅之堂作过讲演。 张赞宁勤奋好学,兴趣广泛,其研究领域涉及医学、法学、哲学、心理学、美学等多种学科。尤在医事法领域成果突出。主持完成国家课题一项,著有《医事法学研究及典型案例评析》、《非法行医罪与“三章”系列案》、《卫生法学基础》等专著。发表《质疑医事诉讼适用举证倒置》、《安乐死,中国比西方更自由》、《医学公害》、《量刑的数学方法初探》、《试论医务人员的刑事豁兔》等论文130余篇,共百万余字。其中《斜向法初论》、《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及处理医事纠纷的特有原则》等文,创立了法学的横向、纵向、斜向三分(三维)的全新理论构架,提出了处理医-患纠纷案件的特有原则与规则,为指导医-患纠纷的公正处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并获得2001年度全国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 张律师在学术上的贡献,主要在于打破了传统法学只有“公法(纵向法)”、“私法(横向法)”二分的理论构架,创立了法的“纵向”、“横向”、 “斜向”三分的理论构架体系。传统法学理论将所有的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张赞宁从医学科学与医疗行为的本质特征入手,揭示了医患关系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及等价有偿互惠互利三大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同时也不存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为此,他在1999年6月18日,由中国卫生法学会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性学术会上,首次提出了医事法既不调整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调整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调整斜向的医事法律关系的一门独立的法律体系的全新理论。他认为,世界是多元的,现行社会就是一个多元社会,但世界万象的基本构架是三分的。从微观世界看,物质的基本单位原子是由质子、中子、电子组成的;现代科学发现组成原子核质子和中子的夸克也是三分的;生物细胞的基本结构是由细胞膜、细胞质、细胞核三部分组成。从宏观世界看,星际空间的物质主要由恒星、星云及星际物质组成;自然界的所有物质主要是以固态、液态、气态形式表现的;世界上所有的颜色均由红、黄、蓝三色组成;所有数字分成正数、负数和零;空间是三维的…… 事实证明,仅有私法和公法二分的法律理论构架,并不能解释全部法律现象。其实,问题就出在人们对法的认识的前提就是错误的。事实上,法律并不只有两大门类,除了“公法”和“私法”两大门类外,尚有内容更为丰富、调整范围更为广泛的“斜向”法律关系的存在。英美法系中的特权法庭,适用“衡平法”,即凡事按天理良心行事(合理就行),实际上就是斜向法的雏形。只有建立横向、纵向、斜向三分的法学理论构架,现行的法学理论体系才算达到了基本完美的程度。 张赞宁在中国律师界向来以敢辩而著称。有媒体就曾以“胆识源于学识”为题对他进行过报道。他认为,律师应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任何组织、行政和个人干扰。他的认真是出了名的,他自己也常讲:“我除非不接案,一旦接下了案子,那怕是免费的都必须认真办理;我的每一个辩护词、代理词都是精品。”一位聆听过张赞宁法庭辩论的中央广播电台的记者说:我从未听过这么精彩的辩论。一位法学博士在读到张赞宁关于全国首例安乐死“杀人”案的辩护词后连称:精彩、精彩,三万余字的辩护词,我一口气就连读了两遍。一位大学教师曾对他的学生们说:读张赞宁的论辩词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他知识的渊博,说理充分、紧扣案情、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在语言运用上深入浅出,精练简约,并利用节奏上的抑扬顿挫,时而反问出击,时而娓娓叙述,令人沉思,让人警醒,论证大胆而严谨,具有极强的征服力,往往令学界同仁耳目一新。 40多年来,无论是从医还是从法,张赞宁都以敬业如命自律。做医生以 “救死扶伤”为天职;当律师以“拯人于地狱”为己任。他曾为全国首例安乐死“杀人案”的被告人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他的精彩辩护轰动了舆坛,被国内外一百多家媒体传播。此案后来被媒体称为“中国生命伦理学史上的里程碑”,张赞宁就是“丰碑的奠基人”。他办理的全国首例法院院长状告律师诽谤案、震惊全国的内蒙“切肝案”、天津李新荣医案、深圳刁春晶医案、龙胆泻肝丸药案、衡阳彭杰律师冤案、安徽省立医院状告《民主与法制》社名誉侵权、林忠医师冤案等数十起大案要案的辩护词、代理词分别被收入《世纪大辩论》、《世界著名法学家演讲鉴赏》、《中外名律师精彩辩护词鉴赏》、《名律师论辩词》等书中。在中国法学界、医学界和律师界均享有很高的声誉。 (摘自《中国刑辩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