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森律师,男,汉族,山西省吉县人,1965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6月被山西大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大学毕业后曾于吉县一中任教。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3年执业至今。现为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临汾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2008年2月,被山西省律师协会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执业以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的好评,曾先后发表《犯罪客体再探讨》、《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问题及对策》、《犯罪主体资格研究》等数篇学术论文。2006年,其学术论文《论犯罪主体资格》被收入《第六届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撰写的《论故意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法律性质的认识》一文被山西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论文。 杨宗森律师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以其广博的法律专业知识、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高质量的服务标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许多公司、企业、机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亿元之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