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全律师,男,生于1973年,民盟盟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2008年—2015年),成都市律师协会劳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2014年),四川聚仁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2010—2012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第三方评审专家。 执业理念:专业、责任、优质、高效。法律创造效益,法律兼顾效率。 对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公司法、劳动法颇有研究,擅长处理知识产权,房地产,劳动人事,公司法方面的法律事务。担任二十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主办及参与承办、协办的主要业务有: 主办离职索赔达4400万元的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2006年); 主办四川某公司起诉成都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主办成都某公司与原员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主办成都某制造公司诉成都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主办某自然人诉资中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纠纷案; 主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应诉成都某公司土地行政登记案(二审); 主办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应诉成都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土地行政登记案; 主办某事业单位与某公司大型房地产合作建设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主办某事业单位与某台商投资纠纷案; 协办成都两处烂尾楼处置项目; 主办某投资公司债权催收项目,债权包金额数亿元; 主办成都某单位专项资金催收项目,债权包金额上亿元; 主办四川某集团公司债权催收项目,债权包金额达数千万元; 承办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法律事务并负责催收大股东代垫股份工作; 主办四川省某大型投资公司(国企)改制重组案件; 协办四川某国企厂矿改制案件; 主办成都某公司收购成都某制造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案件; 主办成都市第一起适用《安全生产法》判决发包方赔偿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 主办甘孜州德格县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案件无罪辩护成功(2011年)。 代理行政复议阶段,成功认定视同工伤(工亡)并依法获赔50余万。 代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成功认定为工伤并依法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