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于伏海
于伏海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于伏海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2-16 10:21)    点击:162
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问:前一段时间,我带孩子去参加一个展览。我们花了二十块钱的门票进去后,才发现有上当之嫌。里面的展览破烂不堪、毫无参观的价值。里面的工作人员也是非常粗鲁。我仔细看了一下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里面竟然有多个国家部委支持。凭我的直觉,这是一起假冒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展览,涉嫌诈骗行为。于是我就给公安机关报案,告诉他们具体情况。他们说查清后会跟我联系,可是过了很久他们也没有跟我联系。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公民报案后,司法机关不立案该怎么办呢?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因此,司法机关接到的案件有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发现犯罪案件时向司法机关的报案、有被害人的控告,还有犯罪案件的有关知情者的举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上述报案、控告和举报的材料,应当立即开展工作,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管辖和分工的规定,迅速进行审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是否可能已经构成犯罪,需要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认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决定立案侦查。比如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等侦查工作。如果认为没有构成犯罪,不属于犯罪案件,不当作犯罪案件处理的,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要求再进行一次审查,有关的司法机关应当再认真地审查一遍。

另外,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比如,是否属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并且根据有关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可见,对于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是不能随便不予立案的,即使不予立案,也应当说明原因。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于伏海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于伏海律师,于伏海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于伏海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7016382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于伏海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于伏海律师主页,您是第13648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