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天价过路费案涉案人员开的车是真牌军车该当如何?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1-22 11:42) 点击:474 |
如果天价过路费案涉案人员开的车是真牌军车该当如何? 于伏海 我有一朋友,两年前,此朋友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我常去他那里串门。这家律师事务所刚成立没多久,两个合伙人,其中一个合伙人只是有钱没有执业证,他是办所的投资人,另一个合伙人刚干律师一年半,除他们两个合伙人外,还有一个执业律师和一个实习律师,这个实习律师就是我朋友。 那个有钱的合伙人有两辆车,其中一辆车就是军牌车,通过了解,此合伙人从未当过兵,即使当过兵,那现在也是退伍身份成了老百姓,那他也不该有辆军牌车,但是他就是有,跟他聊天,他说这种情况很普遍啊,给钱找人就能办个军牌,而且是正宗的军牌。是啊,如果是办假军牌,没几个人敢这样做,此合伙人深知这样做的危险,虽然他没有执业证,却也研究法律有些时日了。 前几天,河南禹州农民时建峰,开着军牌车拉沙子获得“免交通行费”的特权,最后此事受到法律追究,时建峰被判无期徒刑,这一判决立即受到人们的广泛质疑,因为这种质疑,案件出现了重大转折,对时建峰的判决也已没有法律效力了,时建峰的弟弟自首了,案件需要重新认定。 本文不再详谈上述转折,只想就军牌问题说几句。据媒体报道,本案中相关涉案人员开的车还真是“真军牌车”,是他们通过找关系打点办下来的,就跟上面律所的合伙人采用的方式差不多。既然是真军车,就目前而言,那就享有军车的特权:过高速路就是不用交过路费。所以,本案涉案人员根本就谈不上诈骗,也谈不上冒用军队标志之类的犯罪行为了。所以本案就应该重新定性。 那么,如何重新定性?那就要考察“不是军人的百姓”是如何获得“真军牌”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应该是个什么过程呢?不用多想,也应该有以下结论: 本案涉案人员拿着一大把钱,去找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此负责人看到白花花的银子,热情洋溢,答应速速为其办理一个真军牌,双方还商讨了军牌办下来后,涉案人员挣的钱应该如何分割。 就这样,真军牌挂在了“老百姓”的车上,各方利益均沾。只是,一旦利益分割不妥,挨刀的先是那无权无势的百姓。 基于上述分析,本案就应该定为行贿罪,既然有行贿,那势必有受贿,所以,通过此案不难查出一批受贿人员。对于行贿人员,刑法规定的惩罚措施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井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案涉案人员使用哪一档量刑,需要法院查明情况作出判断。 而那些受贿人员,则需要按照受贿罪来处理:而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与贪污罪一样:(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通过上述分析,看来这件天价过路费案,不只是过过路那么简单了,如果重审仍然不去考察车牌到底是真是假,那将来的判决依然是“葫芦神乱判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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