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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低购汽车为名汽贸公司老板诈骗660万元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0-09-25 08:23)    点击:210
为他人低购汽车为名汽贸公司老板诈骗660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   身为北京金腾伟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赵岩,以能帮助他人购买低价汽车为名,以先打款后交车的手段,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六百六十余万元。9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赵岩犯诈骗罪一案,法院一审判处赵岩无期徒刑。

    赵岩今年31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专文化。经法院审理查明,赵岩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期间,明知自己所欠巨额外债无力偿还,仍谎称可以为他人购买到低价的汽车,并以支付购车款为名,先后骗取李某等人以及某公司共计660余万元,赃款被赵岩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在法庭开庭审理阶段,赵岩对于检方指控他犯有诈骗罪的事实他并不认可。他辩解称自己没有诈骗他人钱财的故意,他使用别人打到自己帐上的购车款还账以及向他人借款用于还账,应该属于经济纠纷,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据其中一名被害人高某的证言证实,赵岩曾要卖给他一批奥迪2.0T轿车,36万元1辆,款到账后4天就能交车。他订购了8辆奥迪车,但是给了钱后第10天,赵岩才给了1辆奥迪车。之后,赵岩说一汽那边出了点事,车发不出来,并说购车款在一汽,赵岩还给他打了欠条。又过了一个月时间,赵岩又给了高某两辆奥迪车,但此后就找不到赵岩了。

    另据被害人刘某的证言证实,赵岩向他的公司-长春市某汽车销售发运有限公司订购过奥迪车。2006年开始,赵岩分批从他的公司提车,每次2、3辆,有奥迪A62.0T、A62.4T、A63.0T,一共有60多辆,2000万元左右,每提一次车结一次账。2008年10月开始,赵岩向他的公司赊购车,并说等客户把车提走,钱到位后再他公司结账。直到2008年12月,当他知道赵岩有很多外债时,他就停止向赵岩提供车了。赵岩在长春订车大部分都是从他的公司这里订的,全是奥迪A6,因为从他这里订车便宜,比一般的公司便宜4、5千元。2009年3月以后,他就没再见过赵岩了,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了,赵岩现在还欠他运车的路费和差价车费共计9万余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赵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给被害人及被害单位造成特别重大的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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