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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外逃果真是怕死的表现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0-09-21 13:40)    点击:294

贪官外逃果真是怕死的表现

于伏海

    刚才仔细阅读了腾讯网《社科院专家呼吁创造条件取消贪腐犯罪死刑》一文,该文的核心观点是取消贪腐犯罪死刑可以避免贪官外逃。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

    首先,贪官不只是怕死,还怕失去人身自由,更怕失去荣华富贵。触犯贪污受贿犯罪的人员,绝大多数都会被处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这些人一旦被投入监狱,就无法再作威作福,就失去了以往的荣华富贵。据说(有的人说是中组部的统计数字,有的人说是《半月谈》的记载),2001中共当局外逃的官员大约是4000多, 十年过去了,这个数字不知道是在增加还是在减少,但是根据现实状况来推测,应该是有增无减。我想请问社科院专家,难道这4000多人都预先知道自己应该被判死刑?难道这4000人就没有知道自己罪不至死的?恐怕不尽然吧。

    还有一个数字是中国“裸官”的数量,据说有118万。“裸官”的意思是官员把所有的家眷都已经移民海外了,只留下自己在国内做官。这些人为什么要把家眷移民海外?就是为了自己能够更从容地贪污受贿。如果这些裸官怕死,就应该停止贪污受贿的脚步,而不是为自己做好后台把家眷移民海外。“裸官”的大规模爆发说明贪官不只是怕死,更怕自己失去自由,更怕自己失去荣华富贵。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使废除了贪腐犯罪的死刑,也未必能够阻挡贪官外逃。贪官也可以因为害怕失去人身自由而外逃,少则十年八年多则一二十年的牢狱生活制造的威慑和恐惧,也驱使贪官们尽早做好外逃的准备。按照专家的观点,如果要避免贪官外逃,就应该取消对贪官所有的惩罚,那样贪官就什么也不怕了,可以从容地贪污,可以大胆地受贿,还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地把自己的贪污受贿所得存在国内的银行,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

    其次,避免贪官外逃,不只是要研究贪官为什么外逃,更应该研究贪官如何能够外逃。贪官要逃到国外,必须经过海关,海关就应该负起责任。海关要负起责任就必须掌握官员的详细情况。官员的详细情况应该来源于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比如一个地方的统计部门统计出本地有100名官员,那统计部门就应该把这一百名官员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把这些情况提交给海关。有官员如果要出国,就必须向中央级别的机构比如人大常务会提出申请,不管是因公还是因私,都应该提前几个月(比如一个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出国。如果有的官员使用假身份证冒充来百姓出国,那海关应该具有识别假身份证的能力。海关通过调取统计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并通过身份识别能力识别出有官员冒充老百姓出国,海关就应该立即向人大常务会报告这个情况,这个官员就应该成为被重点监控的官员,政府可以禁止其其在一定时间内出国。

    总之,面对贪官外逃,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当局能够像重视维稳一样重视贪官外逃的话,贪官外逃之风肯定能够得到有效遏制,政府舍得拿出那么多纳税人的钱用于维稳,为什么就不能拿出钱来用于控制官员外逃方面的建设上来呢?

    第三,建立良好的政治制度能够最大化地遏制贪官外逃,良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制度呢?官员财产申报并公开制度,为了执政党自身,这个制度不能再拖了。真正的选举制度,这是一种监督制度,从官员产生之前就开始对官员利用选票进行监督了。媒体独立制度,这也是一种监督制度,媒体不能受制于任何一种政治权力,媒体只接受法律的管理,让媒体来对官员的不良动向作出反应并迅速对外公布。良好的举报制度,这也是一种监督制度,让每个老百姓都成为反腐败的有效力量,而且要让老百姓放心大胆地去监督 ,不用担心被打击报复。良好的银行制度,建立良好的银行制度可以最大化地避免贪官洗钱,这样可以断了贪官外逃的财路。

    我再重复一遍,当局不要把重点防范对象放在老百姓身上,而应该放在对官员的治理上,如果当局把自己的官员治理好了,社会自然稳定,如果治理不好,即使付出再大的维稳经费也无济于事。

    总结一下,官员外逃,不全是因为怕死,废除贪腐犯罪死刑不能遏制贪官外逃。废除贪腐犯罪死刑,首先得从建立有效遏制贪腐犯罪的制度开始,当一个政治清明官员廉洁的社会形成之时,废除贪腐犯罪死刑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在当官之前或者当官之后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会成为腐败制度的牺牲品二成为腐败官员时,废除贪腐犯罪死刑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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