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广西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学士。四年的学习探索,使我拥有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之后,工作于广西凤山县检察院,在公诉科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学会了如何让从检察官的角度去对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进行认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包括严重的抢劫、强奸、伤害等暴力型犯罪,抢夺、盗窃、侵占等侵财性犯罪,其中两起故意杀人案,在努力下,最终刀下留人,挽救了当事人的生命。 民事方面,曾于2009年办理了陈某某、黄某某等6名司机与江西某某汽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为他们争取到养老保险,公司经济补偿10多万元。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也很精通,执业以来,曾办理未成年人李某某水库淹死赔偿案、夏某某从电站跌落桥底死亡案,并办理30多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均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赔偿。最后,还担任(烟草公司、保险公司等)多家国企、私企(房产公司、家具公司等)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排忧解难,深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