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阶段就职于湖北修德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法务代表,兼修注册会计师(CPA)。 于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湖北第二),曾与湖北高院民庭有所交流,能够明确了解法院对于案件的大致判决方向与证据认可程度。从业期间,陆续接触、代理大量的离婚案件、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一般经济合同纠纷,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发现案件疑难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样的,基于法务代表的工作需要,对于公司日常法律事务也有足够的能力与团队进行有效处理。 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一直贯彻以当事人最大合法利益为追求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