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笔魁,男,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民商法方向)。 曾在部队服役十三年,1994年以优异成绩取得国家律师资格,同年成为第二炮兵法律顾问处专职律师。1998年转业至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工作十五年来,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民商法律事务、破产改制、重大项目谈判、行政案件代理等多方面。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律顾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在执业活动中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不畏权势,刚正不阿,仗义执言,纠正了多起冤假错案,受到委托人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陈笔魁律师曾担任省地颇有影响的“张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主要被告人的辩护人,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担任“某煤矿重大责任的事故案”被告人的辩护人,被告人被减轻处罚。担任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被告人陈某辩护人,陈某被减轻处罚等。 陈笔魁律师曾荣获三等功两次,团嘉奖多次,被授予“十佳律师”、“人民满意律师”、“信得过律师”等荣誉称号,并连续8年被评为“先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