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中考进南通纺校,四年系统学习纺织工学,自学企业管理、演讲口才等,1987年8月以优秀学生干部双向选择至原扬州大华巾被集团等企业工作,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考取证券律师资格,先后为吴某某故意伤害案、丁某合同诈骗案、杨某某票据诈骗等成功无罪辩护,善于处理疑难民商案件、复合型企业商事纠纷。始终以“诚信为人、用心做事,开发自我、服务社会”为执业理念,努力成为与时俱进的技术型公民律师!
1983年中考进南通纺校,四年系统学习纺织工学,自学企业管理、演讲口才等,1987年8月以优秀学生干部双向选择至原扬州大华巾被集团等企业工作,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考取证券律师资格,先后为吴某某故意伤害案、丁某合同诈骗案、杨某某票据诈骗等成功无罪辩护,善于处理疑难民商案件、复合型企业商事纠纷。始终以“诚信为人、用心做事,开发自我、服务社会”为执业理念,努力成为与时俱进的技术型公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