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法律误区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2-08-01 05:18) 点击:557 |
一、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根据该条规定,在试用期内企业并不是随时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不需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因此,若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同样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三:试用期不用为职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用人单位应于职工入职之日期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与员工协商变更岗位后可以再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故,即使与员工达成协议变更新的岗位,也不能与员工再约定试用期。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很多企业认为,只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无法与员工解除了。因此想方设法不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其实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是有终止时间的,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除此之外,二者无本质区别,凡是法律对符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适用。 六、违法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可以与员工约定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有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以及规章制度中设置了很多违约金的条款,约定或规定员工如若违反这些条款,则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以外,要求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是无效的。 七、员工根据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核算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故核算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时,是要将员工之前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也要计算在内的,而并不是只计算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八、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后就能约束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企业对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并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对员工发生法律效力。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是法律赋予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实践中规章制度一般由企业单方制定,但并非所有的规章制度都能有效约束员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依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2)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即经过职工或代表讨论,实践中有经劳动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3)已向员工公示。若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有效约束员工。 九、员工辞职必须经过企业批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故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十、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l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的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个业只有在以下情形时,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上述情形,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