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晋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成(太原)律师所执业律师,一级律师,山西律协刑辩委员。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刑事办案技能全面,能够洞悉法官的审判心理。与山西省高院、太原市各级法院刑庭,检察院,公安机关、看守所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执业以来,精准的辩护已使多名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无罪、罪轻的处理结果。 擅长重大、疑难、复杂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刑事案件,经济犯罪,以及知识产权犯罪。 承办的主要刑事案件: 晋中胡某受贿案(有期二年)、太原高某受贿案、山西省委李某受贿案、临汾郑某贪污案、大同何某某受贿案(缓刑)、山西蒲县某局长偷税案件(有期三年);山西刘沟煤矿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件(检方撤诉);山西某医院医生妨害作证罪;山西某村长行贿罪;太原某村主任受贿案;长治赵某受贿案;太原陈某贩卖毒品案(死缓);晋中孙某贩毒案(检方撤诉);阳泉毕某贩毒案(死缓);山西古交张某挪用公款案件(缓刑);山西宁武县委副书记李某玩忽职守案件;山西临汾副局张某故意杀人案件;山西郝某特大票据诈骗案件;山西铜业公司李某贪污案件(缓刑);山西交通大厦魏某贪污案件;郝某强奸案(无罪释放);太原孟某放火案(缓刑);太原刘某故意伤害案件;太原袁某故意伤害案(发回万柏林法院重审);山西交城张某票据诈骗案件;刘某等盗窃富士康手机案;安徽孙某诈骗案(缓刑);山西朔州惠某故意杀人案(无罪);汾阳段某抢劫致人死亡案,太原张某寻衅滋事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