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赵星辉
赵星辉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4404200910361106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珠海
  • 手机:13727006216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星辉律师的网站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友情链接
留言列表
ASK1352896406bxe 2012-11-14 20:46
男方是贵州铜仁的21岁,女方是广东珠海的23岁,于2012年6月21日在贵州生了一名男婴,同年7月底在男方那边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有出生证明书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但是收据上面只有男方的名字),并且当日上了户口,但是现在在女方这里收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要求男女双方都要征收,到底需不需要在女方这边再次缴纳呢?
发表留言
昵称: 验证码:

赵星辉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