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擅自占用楼道 该如何维权?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05-22 09:43) 点击:612 |
业主擅自占用楼道 该如何维权?
【案情简介】 王某与张某分别购买了本市某小区3号楼一单元的101室和102室。2006年6月,张某入住后,在101室与102室间的楼道内安装了防盗门,将自家门前及楼梯下的公用空间全部圈占。王某于2007年3月入住后,发现张某安装的防盗门,占据了大半个楼道,严重影响其正常通行,便多次要求张某拆除防盗门,均遭到张某的拒绝。于是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侵权责任。 【律师说法】 【法院判决】 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拆除楼道中的防盗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