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律师许正文:《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3-12-09 10:41) 点击:682 |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 西安房产律师许正文解析: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许正文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西安房产律师网(网址:www.xafcls.com)创始人,首席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法律顾问、房屋管理服务网(市房管局门户网)房产法律咨询特邀嘉宾律师、安居客、爱房网特邀房产法律专家,搜狐焦点、八百家,西安社区等多个房产法律论坛版主。 免费咨询电话:13609120556 Q Q: 912922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