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律师许正文: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分手主张分割证据是关键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3-01-09 02:05) 点击:356 |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分手主张分割证据是关键 【案情简介】 【许正文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由于该房屋预告登记权利人为 【律师提醒】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购买房屋时,双方共同出资,但出于各种原因考虑,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由于在恋爱期间,一般感情都比较好,大多也不可能就此进行书面约定。两人后来如决定分手,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其有出资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广大在恋爱期间购买房屋的置业者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