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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文
许正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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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101200910751735
  • 资格证号:
  • 地区:陕西-西安
  • 手机:15829339698
网站公告

【许正文律师】

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注于房屋买卖法律服务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

执业证号:16101200910751735

【业务范围】

专注于商品房、二手房、农村房、经适房、房改房、拆迁房、抵押房、查封房、拍卖房、违建房、遗产房、承租房、集资房、互易房、团购房、合建房、凶宅房、共居房、联建房、抵债房、烂尾房、酒店房、营业房、国资房、央产房、军产房、出租房、两限房、经租房、文革房、典当房、宗教房、代管房等房屋买卖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中国 西安 南门外 长安国际C座(东亚银行)901室(地铁2号线永宁门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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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许正文律师:业主对小区的车位、车库享有优先使用和购买的权利吗?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3-01-07 01:46)     点击:254

业主对小区的车位、车库享有优先使用和购买的权利吗?

小姐在某小区购买了房屋一套,购房时考虑到家庭需求,同时想一并购买一个车位,但却发现该小区的车位十分紧俏。经多方调查得知,由于旁边的另一小区的停车场被长期占用,所以该小区的很多业主也到这个小区购买车位停车,这就使得本来就不宽裕的车位更是捉襟见肘。那么,本小区业主购买车位时是否享有优先权呢?

西安房产律师许正文解读:对于业主使用、购买车位的优先权问题曾经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但自《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这个问题的争论已尘埃落定。我国《物权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就明确了业主对本小区车位、车库优先购买的权利。需补充说明的是,小区业主不仅在购买车位、车库时拥有优先权,在使用车位、车库时也应该拥有优先的权利,这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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