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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正文
许正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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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101200910751735
  • 资格证号:
  • 地区:陕西-西安
  • 手机:15829339698
网站公告

【许正文律师】

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注于房屋买卖法律服务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

执业证号:16101200910751735

【业务范围】

专注于商品房、二手房、农村房、经适房、房改房、拆迁房、抵押房、查封房、拍卖房、违建房、遗产房、承租房、集资房、互易房、团购房、合建房、凶宅房、共居房、联建房、抵债房、烂尾房、酒店房、营业房、国资房、央产房、军产房、出租房、两限房、经租房、文革房、典当房、宗教房、代管房等房屋买卖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中国 西安 南门外 长安国际C座(东亚银行)901室(地铁2号线永宁门站B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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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地产律师许正文:二手房买卖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12-28 03:52)     点击:511

二手房买卖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买受人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许正文律师按:在整个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无房产证的转让行为占了很大的比例,还有出于税费等方面的考虑,双方约定暂时不过户等情况也很多见。也因此,经常有当事人向笔者咨询,问能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公证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现就此回复如下:

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转让必须依法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由于房屋这种不动产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法律规定其必须经登记才能发生权属变更。二手房买卖属于房地产转让的形式之一,买卖双方应当持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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