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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玲
刘玲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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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8002004211754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南-长沙
  • 手机:13786183166
网站公告

   刘玲玲律师QQ:516305258早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民商硕士研究生.湖南琼武律师事务所(原湖南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注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做律师之前曾有法院工作经验.代理过数百起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获得委托人的一致高度评价.现为湖南天胜集团、长沙潺林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擅长领域:经济合同纠纷\债务追讨\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保险理赔\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
刘玲玲律师办案严谨.工作效率高.为人正直.专业知识深厚.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
擅长法律领域:债务追讨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伙联营经济仲裁刑事辩护股份转让

擅长交流语言:普通话\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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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jun 2010-05-31 23:15
一年以来公司前6个月是无交社保,6个月后是已现金的形式给以补尝,再有未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能拿回社保吗?如果能,是以现金的方式补给我还是补交社保,还有是拿回所有的还是只能拿回前6个月的? 您给我的回答是:以缴纳部分不能拿回的,至于前六个月可以和你之前公司协商一下。 没有已缴纳部分,只是以现金的形式给予补偿我们的,也从未签订任何自愿放弃社保的文书,现在公司的态度是不给予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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