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石律师,现任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1991年毕业于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2002年取得辽宁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在读香港长江国际商学院emba专业。曾从军十六年,历任作战情报参谋、科长及沈阳军区司令部法律顾问处律师等职,具有团、师及军区机关的工作经历。荣立三等功一次,十余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先进机关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1994年以呼伦贝尔盟第一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代表省军区参加辽宁省首届律师辩论大赛,获优秀辩手奖。2003年退役自主择业,成为一名专职律师,现担任辽宁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国资委法律顾问、沈阳市皇姑区人大代表、沈阳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正在行动”栏目及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在任职军队律师期间,高大石为40多家部队及军内企业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负责部队司法行政工作,办理诉讼案件500余起,为部队及官兵家属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处理非诉讼纠纷30余起,较好地维护了部队及官兵家属的合法权益。经办的典型案例多次在东北三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他的事迹曾先后被《解放军报》、《前进报》和《人民日报》报道。 到地方执业后,在诉讼业务方面高大石律师以代理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案件见长,如新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沈阳第一例涉外人身损害赔偿案,沈阳万象非法吸收公众案、性功能丧失索赔巨额精神损失赔偿案、怀孕白领被外商辞退案等被中央、省、市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件。并长期担任辽宁电视台金牌栏目“正在行动”的法律顾问。他身体力行并组织律师积极参加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活动,2007年被沈阳市沈河评为首届十佳律师之一。高律师办案风格稳健、朴实,力争辩锋犀利,张驰有度。在执业过程中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并获得法院、检察院的好评及社会的较好赞誉。 在非诉讼领域长期服务于沈阳市国资委、地方政府及多家银行、保险公司及投资机构,在房地产、公司法及银行法律业务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特别是在行政、刑事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曾为中国移动辽宁公司等多家企业完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项目的建设,积极投身法律教育和培训工作,担任多家教育机构的法律客座教授。 高大石律师,经过军队溶炉淬炼的雄鹰,为了国防事业已经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茫茫边防草原,现在他正在为了国家的和谐稳定,奉献着自己的终身,奉献着自己的爱心,奉献着知识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