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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
魏国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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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200010509230
  • 资格证号:
  • 地区:北京-北京
  • 手机:13121048109
网站公告

魏国鹏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就职于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魏国鹏律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担任该栏目的《路上说法》、《婚姻家庭专栏》等节目的嘉宾律师,深入浅出剖析法理,为广大听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受到广泛好评。魏律师还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广大青少年的教育问题,现担任《现代教育报》特邀顾问律师,为青少年及家长答疑解惑,获得普遍赞扬。魏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嘉宾。执业十年以来,办理案件兢兢业业,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根本,敢于为正义而言,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办案之余坚持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在办案中形成了良好的专业技能,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非诉讼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千万元经济损失.擅长办理金融证券案件,现已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2006年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业专业水平级别证书,认定为专业水平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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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303982164 2011-04-28 17:26
村委会和农民签的是《解除土地承包协议书》,合同上写的是党委政府招商引资立项,建设高效温室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以每亩35000元的价格征收乙方所承包集体的土地,本次承包的土地 亩,补偿款 元,共计 元,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乙方原来承包的集体土地(即第二轮承包合同终止,权属全部归甲方所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甲方施工,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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