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阳律师,新疆大学法律本科学历,2001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在新疆新伟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新疆法蒂玛律师事务所)执业,从事律师工作十年,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民、商、刑事等案件。服务过的法律顾问单位客户有:塔城市总工会、塔城市鑫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农机公司、塔城地区民族中医院、塔城地区振华运输公司、塔城地区妇联、塔城地区侨联、农九师162团、沙湾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丰巴音傲瓦乡政府、伊犁天博公司、乌鲁木齐市兰塔鹿公司、新疆西伯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朗特公司、俄罗斯克德罗公司等众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过的当事人客户500余人。在律师界拥有良好的声誉。2004年起任新疆新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先后担任塔城地区律师协会委员、塔城地区行署信访接待室成员、塔城地区工商局消协法律专家库成员、塔城地区妇联法律工作站委员、塔城地区侨联法律工作站委员、塔城地区爱心妈妈协会顾问、塔城地区中级法院执法监督员、塔城地区纪检委执法监督员等社会职务。近几年在乌鲁木齐市发展,致力于商务律师、公司治理、融资创业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