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明律师,男,汉族,1973年2月4日出生,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2001年辞去警察公职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办理多起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劳动争议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良好的诉讼业务基础。现为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发表有《民族立法探讨》等法学论文。在公司、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方面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主攻方向为建筑房地产、公司业务、刑事辩护。
自2002年执业以来,从事办理了大量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承办的有代表性的诉讼业务有: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诉中国广澳开发集团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代理中行胜诉;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诉甘谷油墨厂、中国蓝星集团兰州分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 ,代理中行胜诉;中国建设银行兰州铁路支行诉兰州曙平商贸总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代理被告兰州曙平商贸总公司,免除了兰州曙平商贸总公司的贷款担保责任;金昌培昱商贸有限公司诉兰州国芳百盛集团联营合同纠纷案,代理金昌培昱商贸有限公司胜诉;候彦明诉张掖市甘州区房地产管理局、公证处拆迁纠纷案,代理候彦明胜诉;北京奥克兰公司诉甘肃金瑞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不实纠纷案,代理金瑞会计事务所胜诉;高琴诉兰州国芳百盛集团、韩庭英房屋租赁案,代理被告兰州国芳百盛集团、韩庭英胜诉;亢其华诉西北铁合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代理被告西北铁合金有限公司胜诉。
在非诉讼业务方面,主要参与办理了:为甘肃康临高速公路项目提供BOT方式建设融资法律服务;为兰州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兰州市商业银行二手房按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中国农业银行城关区支行债权的诉讼请收、呆坏帐审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东方、信达、长城、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不良资产的处置、诉讼清收、债务重组、债权转让、打包处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金昌君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兰州正大亨宾馆餐饮有限公司变更设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改制项目及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先后曾参与或独立为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市商业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甘肃康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镇原县麻黄缄有限公司、白银兄弟电器有限公司、金昌培昱商贸有限公司、兰州正大亨宾馆、兰州曙平总公司、兰州金瑞会计师事务所、西北铁合金有限公司、兰州甘草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君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兰州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解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甘肃恒孚矿业有限公司、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机构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权益,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本人拥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书的写作,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本人为人正直诚恳、谦虚谨慎、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