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生律师,男,法学本科学历,济南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律师,无党派。从业十三年来办理了上千件诉讼仲裁案件,业务熟练、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诉讼代理、房地产、损害赔偿、票据借贷、遗嘱见证等业务。
热爱青少年维权工作,现兼任山东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维权律师,为多名青少年犯罪案件辩护,要求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均得到了法院采纳。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从业期间,多次接受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执业理念:诚信第一,依法维权,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