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宇律师,北京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具有15年法律从业经验。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业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北投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
社会职务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北京市商会会员;
北京市平谷区青年创业协会副会长;
北京石景山工商业联合会第九届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石景山区科技服务业产业联盟理事,特约讲师;
主要业绩和经验
王静宇律师,先后曾就职于法院系统、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政府机关,并多年担任法制部门的骨干,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的法律顾问。为大量的创业企业进行股权设计、用工结构优化和规章制度审核。擅长债权债务处理、债权强制执行、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创业企业法律服务等。长期专注于债权债务处理、不良资产处置和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特别是在债权债务的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办案技巧。
执业理念:专业、专注、高效、尽职。
部分客户展示:
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共青团平谷区委员会、共青团延庆县委员会、门头沟区政府社会办、华夏银行、赛特集团有限公司、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万特珠宝行、北京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军地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等。
经典案例(部分):
l 、赛特集团有限公司与陈某劳动争议仲裁案;
2、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分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仲裁;
3、肖某某与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4、北京于春元珠宝行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5、胡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6、刘某某与北京汉江唐域建筑有限公司债权强制执行案;
7、北京读月山庄与北京农商银行平谷支行执行异议案;
8、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9、北京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包处置事务;
10、沧州地标建筑债权融资及债权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