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者执业服务,先后代理了数起房地产、民事、行政案件,期间还担任过呼和浩特XX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XX水泥厂、内蒙古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及民营营企业的多家法律顾问;处理过因行政性管理引起的突发事件多起,尤为擅长民、商事法律事务。2009年12月又开始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对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有了一定的执业经验。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及时掌握,勤于思考,能够独立判断案件的发生、发展情况,能够运用掌握的专业技能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在呼、包、鄂地区担任大型东胜XX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其中:期间还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下设的内蒙古XX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XX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XX煤矸石有限公司、内蒙古XX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XX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多家;代理因合同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多起;期间曾担任张XX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指定辩护、兰XX涉嫌毒品犯罪案件、朱XX敲诈勒索案件、封XX行贿案件的辩护代理; 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刑事辩护、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合同谈判、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转制、资产处置、企业分立、合并、项目管理、尽职调查、资信调查、纠纷诉讼代理、重大事件预测、法律风险预测、评估等法律服务代理业务。2011年4月,被中国律师之家授予“优先律师”称号;2012年10月被中共内蒙古司法厅党委评选为“全区律师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律师党员”;2013年7月被评选为“中国当代优秀律师”并登陆在中国当代律师网站上;我的服务宗旨是:“业精于智、智精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