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正,男,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学士,自2008年——2011年任职于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11年辞职,自2011年初至今执业于山东德亿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业务领域:办理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离婚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各类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案件。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及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参与股权转让、金融业务领域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实务;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典型业绩:1.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先后为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利生面业有限公司、山东大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润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红鼎运输有限公司、济宁市艾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企业的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上万条,成为企业实施合规经营、规避法律风险、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帮手。2.代理典型诉讼案件:(1)2011年1月代理了中煤第六十八工程有限公司起诉中国一冶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历经近一年时间,最终胜诉,该案为委托人赢得巨大经济利益;(2)2013年,代理山东利生面业有限公司成武分公司与某公司工程质量纠纷,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3)2014年至今,代理济宁红鼎运输有限公司到全国各处参加多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为公司争取赔偿、降低损失,取得了良好效果。理论水平:王朝正律师不仅具有法律实践经验,而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曾有数篇专业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在全国及省市律师业务论文研讨评选中获奖。王朝正律师联系方式手机:13963755626电子邮箱:wangczlawyer@163.com单位:山东德亿律师事务所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常青路12号-4